各二级单位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新党员的教育和培养,提高新党员的思想素质与理论水平,增强党员意识,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十六期新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2015 年5 月以后入党的新党员和需要培训的党员。
二、培训时间
2015 年12 月9 日—23 日。
三、培训要求
1.各单位将参训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于12 月4 日(星期五)前发至党校OA 邮箱,每组控制在20 人左右。
2.各单位指定一名带队老师、一名学生总负责人和每组一名小组长,协助管理并完成教学安排的其他学习、交流和讨论任务。
3.参训人员要自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听课,积极思考,完成规定的自学内容,做好笔记,并在12 月21 日前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 字的培训心得。
4.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培训期间一般不予请假,确实需请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单到党校网页下载。无故旷课、请假超过两次或出现违纪行为将不予结业。
培训事宜联系人:潘旭生,联系电话:6181714。
附件: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党校第四十六期新党员培训班计划表
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党校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