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接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报送高校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情况的通知》,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见附件1)精神和教育部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就报送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情况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组发[2014]18号)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清理整顿工作;
2.本次清理整顿的对象为学校科级及以上干部;
3.无论干部是自费参加还是公费参加,均需要统计;
4.各单位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据实填写《高校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情况专项统计表》(附件2)和《高校举办高收费社会化培训或委托其他社会机构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于9月1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相关报送材料(附件2和附件3,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6180614。
附件:1.《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
temp_14083011415244.doc
2.《高校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情况专项统计表》
temp_14083011411400.doc
3.《高校举办高收费社会化培训或委托其他社会机构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情况统计表》
temp_14083011419234.doc
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О一四年八月三十日